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百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体育条例有哪些
1、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工作、体育活动、体育经营,适用本条例。3 第三条 体育工作应当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2、第五章体育教师。明确了对体育教师的要求,规定体育教师的分配、教师的进修、岗位聘任、工资待遇与其他教师一视同仁;明确规定晨练、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外训练和体育比赛的工作量应当计算。第六章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
3、成都市体育条例条例条款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四川省体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项体育事业。
4、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2017修订)
1、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2、大学体育免修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的条例。1990年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3、第一章为总则,说明制定本条例的理由和适用的对象。还明确提出了学校体育教育的基本任务,特别指出学校体育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第二章是体育教学。明确规定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二年级各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
4、法律分析: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于1990年2月2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3月12日 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法律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学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有组织的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运动兴趣,提高运动技能,并形成良好的体育精神。这些条例的制定,通常依据 教育政策、体育法规以及学校自身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特色。
请概述一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内容?
1、第五章体育教师。明确了对体育教师的要求,规定体育教师的分配、教师的进修、岗位聘任、工资待遇与其他教师一视同仁;明确规定晨练、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外训练和体育比赛的工作量应当计算。第六章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
2、在具体内容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常涵盖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活动安排、体育设施管理、体育师资配备、学生体质监测等多个方面。例如,课程设置方面,条例会规定体育课的课时分配、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运用,确保学生能够全面接受体育教育。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4、第三条阐述了学校体育工作的核心任务,即提升学生的身心健康,增强体质;教授基本体育知识,培养运动技能和习惯;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 储备体育人才;同时,体育活动也被视为品德教育的平台,能够强化组织纪律性,激发学生的勇敢、顽强和进取精神。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修改第15条,确保体育教师队伍稳定,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学校教师数量适当增加;修改第18条,新建、改建学校需规划体育场地、器材,至少配备200米跑道、篮球场、排球场,配齐室内锻炼器材。
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为了确保所有学生受益,第五条规定学校体育工作应面向全体学生,并积极推行 体育锻炼标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均衡和有效的体育锻炼。最后,第六条明确了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架构,它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专业指导。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介绍
1、第五章体育教师。明确了对体育教师的要求,规定体育教师的分配、教师的进修、岗位聘任、工资待遇与其他教师一视同仁;明确规定晨练、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外训练和体育比赛的工作量应当计算。第六章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
2、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学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有组织的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运动兴趣,提高运动技能,并形成良好的体育精神。这些条例的制定,通常依据 教育政策、体育法规以及学校自身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特色。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我国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的法律性文件。1990年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随即于3月12日由 教委主任李铁映签署 教委第8号令, 体委主任伍绍祖签署 体委第11号令,共同发布,正式施行。5月14日, 教委、 体委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通知》。
4、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5、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6、学校体育工作的关键支柱是体育教师,他们需要具备深厚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品德。根据条例第十七条,体育教师需热爱体育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化素养,熟知体育教育理论及教学方法,以此为基础进行有效的教学。在教师资源配置方面,学校需依据第十八条的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