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第1篇
一、适用范围
居民身份证丢失,需申报居民身份证挂失的全国人口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_《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挂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xx]34号):
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2、规范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程序。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四、受理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_)。
五、决定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_)。
六、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由申请人向公安派出所(_)提出申请。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申请人向公安派出所(_)提出挂失申请;
(二)确认挂失信息之后,直接予以办理挂失申报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五、审批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和办理进程、结果公开查询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办公时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第2篇
受理单位: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
应提交的材料: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1。申领人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工作人员对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受理居民申请,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申领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后,工作人员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3。居民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本人居民户口薄,《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和原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
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第3篇
5月19日至6月6日期间,高考学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损坏或到期的,可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生证(或准考证、学籍证明、学校证明、高考报名表),到县市区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证,并办理邮政速递手续。
高考考试需要注意什么
1、带好相关的证件。考试前做好准备是非常必要的.,不然可能会错过了人生中这一重要的考试。考试前要带好相关的证件,比如身份证、准考证等,可以单独装在文具袋里,最好出门前再仔细检查一遍,以免遗漏。
2、带好考试的相关物品。带好相关证件的同时,也要准备好考试的相关用品,比如橡皮擦、2B铅笔、水性笔、小刀等,如果是考数学科目不要忘记了带尺子等,这些是考试时必需的物品,如果忘记带,心里自然会急,这可能会影响考试的正常发挥。
3、注意财产安全。走在路上时,要格外注意财产安全,最好不要带手提包,以免引起小偷的注意,若包包被偷走或遗失了,相关证件又在里面,考生就很难按时参加考试了。
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第4篇
一、申办条件
1、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本人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申报挂失。
2、本市户籍居民可到任意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办理补领手续,非本市户籍居民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本市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公民捡拾到他人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应当主动上交到就近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
二、申报程序
挂失:
1、公民申报挂失居民身份证须到就近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2、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申报人提供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查询申报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核验一致的,应当当场受理;挂失的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身份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受理挂失申报。
招领:
1、公安机关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在《丢失居民身份证招领登记表》登记相关信息,并由捡拾人签字确认。
2、受理民警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验证)机具核实捡拾证件机读芯片是否损坏、是否登记指纹信息,并查询核实是否已补领新证。
3、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有效证件,予以保存,其余证件按规定销毁并做好登记。
4、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有效证件,户籍窗口要尽可能联系通知失主。
5、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并在《丢失居民身份证招领登记表》上做好发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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